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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多元电力生产格局 大力推进风电行业发展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1-03-24 13:31


    风力发电是可再生能源领域中最成熟、最具规模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且可利用的风能在全球范围内分布广泛、储量巨大。近年来,为促进风电行业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划。

       如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持续构建多元化电力生产格局。在保障消纳的前提下,支持清洁能源发电大力发展,加快推动风电补贴退坡,推动建成一批风电平价上网项目。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4亿千瓦左右。统筹推进电网建设,有序安排跨省区送电通道建设,优先保证清洁能源送出。
 
我国风电行业相关政策规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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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划

相关内容

2005

《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就风电场规模、场址条件、风电设备国产化率,风电场建设规模与当地电力系统、风能资源状况的协调进行了相关规定。

2008

《关于调整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200811日(以进口申报时间为准)起,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而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所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为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明确了中央财政安排风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的补助标准和资金使用范围,同时也明确了产业化资金的支持对象,方式及支持条件。

2009

《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新建陆上风电项目,统一执行所在风能资源区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海上风电上网电价今后根据建设进程另行制定。同时规定,继续实行风电费用分摊制度,风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

2010

《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

明确要求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生产单机容量2.5兆瓦及以上、年产量100万千瓦以上所必需的生产条件和全部生产配套设施。

2011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作为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对沿海多年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下海域以及在相应开发海域内无居民海岛上的海上风电项目实施管理,并在海上风电规划编制、项目核准、施工等阶段做好管理衔接。

《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范》等相关18项风电技术规范

涵盖大型风电场并网、海上风电建设、风电机组状态监测、风电场电能质量以及风电关键设备制造要求等多个领域,并于2011111日实施。

2012

《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加强风电建设和运行管理、保障风电并网和消纳,提高风电开发利用效率;积极鼓励风能资源丰富地区开展采用蓄热电锅炉、各类储能技术等促进风电就地消纳的试点和示范工作,加快建立风电场与供热、高载能等大电力用户和电力系统的协调运行机制,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就风电场接入电网的电能质量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了规范。

2015

《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

提出,在编制年度发电计划时,优先预留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机组发电空间;鼓励清洁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对于已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电量,可从发电计划中扣除。对于同一地区同类清洁能源的不同生产主体,在预留空间上应公平公正。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按照本地区资源条件全额安排发电。

《关于进一步完善风电年度开发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不存在弃风限电情况的省(区、市),每年由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省(区、市)风电建设情况和风电发展规划,按照平稳有序发展的原则,自主提出本年度的开发建设规模。出现弃风限电问题的省(区、市),须对本地区风电开发建设和并网运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评估,科学制定本年度风电开发建设的规模和布局,弃风限电比例超过20%的地区不得安排新的建设项目,且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风电并网运行情况,研究提出促进风电并网和消纳的技术方案,作为对地方能源王管部门的建设和运行责任进行考核和监管的依据。

《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

实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鼓励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我国风电行业相关政策规划(二)

发布时间

政策规划

相关内容

2016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经国家爱能源局审定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定,核准具备建设条件的海上风电项目。

《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

总量目标: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产业发展目标:风电设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不断提高,3-5家设备制造企业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份额明显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继续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发展,积极支持光热发电。完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扶持政策。

《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

2020年目标:形成200~300米高空风力发电成套技术;2030年目标:200~300米高空风力发电获得实际应用并推广。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重点阐述“十三五”时期电力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加快对化石能源的替代进程,改善可再生能源经济性。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坚持统筹规划、集散并举、陆海齐进、有效利用。调整优化风电开发布局,逐步由“三北”地区为主转向中东部地区为主,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稳步建设风电基地,积极开发海上风电。

《关于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建立风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预警程度由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绿色三个等级,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用于指导各省(区、市)风电开发投资。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

提出未来目标要求:到2020年,能源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非化石能源占比15%2021—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左右。

《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

一、降低光伏发电和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二、明确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2017

《关于印发“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的通知》

中国与荷兰合作大力开发海上风力发电,同时与印尼、哈萨克斯坦、伊朗等国的海水淡化合作项目推动落实。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2020年,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空间不断拓展,综合实力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更趋合理,海洋科技支撑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取得重大成果,海洋经济调控与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陆海统筹、人海和谐的海洋发展新格局。

《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

提高北部湾城市群创新创业能力,培育发展风电设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要提高能源清洁安全保障水平,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动陆上和海上风电资源开发,推进海洋能工程化应用与示范。

《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

要求尽快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重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

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国基础零部件的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关键工艺研究需进行科技创新、掌握核心技术,针对制造业基础能力薄弱和产品质量不高的问题,重点攻克核心基础零部件,研发工业库、材料参数库和制造过程核心软件产品。

《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

绿色电力证书自201771日起正式开展认购工作,认购价格按照不高于证书对应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金额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竞价确定认购价格。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出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根据市场认购情况,自2018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

2018

《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能源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通知指出,高质量和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能源项目建设。结合可再生能源分布和市场消纳情况,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明确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并对各省区清洁能源消纳目标做出规定。其特别指出,2018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高于88%(力争达到90%以上),弃风率低于12%(力争控制在10%以内)。2019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高于90%(力争达到92%左右),弃风率低于10%

《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2019年起,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

《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

鼓励各类企业及个人作为项目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投资、建设和经营分散式风电项目。

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有序建设重点风电基地项目,推动分散式风电、低风速风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建设,研究制定风电平价上网路线图。

2019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将“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5MW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及海底电缆制造等列为鼓励类技术,装备或行业。

《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

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支持中个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工作,对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要将全部电量纳入优先发电计划予以保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上网。

《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将陆上风电、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新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

《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全面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优化建设投资营商环境。

《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

明确了对无补贴平价上网风电项目提供多项支持政策搢施,进一步推进风电平价上阴。

2020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能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持续构建多元化电力生产格局。在保障消纳的前提下,支持清洁能源发电大力发展,加快推动风电补贴退坡,推动建成一批风电平价上网项目。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4亿千瓦左右。统筹推进电网建设,有序安排跨省区送电通道建设,优先保证清洁能源送出。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

在各地测算的基础上,统筹提出了各省级行政区域2O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既有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又有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每项权重又分最低和激励性两档。

《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建设,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严格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

《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公告》

包括160个集中式发电项目,核准/备案容量达到10397.78MW。其中风电项目78个,核准/备案容量7495.48MW

《关于开展风电开发建设情况专项监管的通知》

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促进风电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根据《国家能源局2020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国能发监管﹝202026号),通过开展风电开发建设情况专项监管,及时发现各地区在风电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地区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国家风电规划、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风电发展秩序,优化建设运营环境,持续推动风电行业高质量发展。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

在风电相关产业中,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等8个省份均鼓励发展风力发电场建设与运营。另外,陕西额外鼓励风电装置制造产业和陆上风电机组设备制造产业,宁夏额外鼓励风能偏航、变桨减速器的研发及生产产业﹔新疆额外鼓励风电机组控制系统,风电机组用新型发电机、高速叶片、全功率变流器、变浆控制器、增速齿轮箱、主轴、轴承等关键部件,海上风电工程施工机械研发及制造产业﹔内蒙古额外鼓励牧区户用小型风机制造产业﹔西藏额外鼓励风力发电公路照明应用。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12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2020年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一、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二、有序推进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建设﹔三、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四、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五、全面落实电送出消纳条件﹔六、严格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七、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s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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